新闻中心
News

黑龙江出台婚庆礼仪消费争议解决办法,明确经营者责任
《黑龙江省婚宴消费纠纷解决办法》也明确规定了经营者、婚礼主持人、婚车、婚宴等责任,婚礼服务贯彻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
承包
据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要求婚宴礼仪服务应实行合同文本签字、出具服务文件制度,经营者不签合同文本、不出具服务文件,发生争议的举证责任由经营者承担。同时,婚宴礼仪服务合同文本的内容也受到规范,要求合同文本包括服务项目(婚礼礼仪策划、主持、婚车使用、摄影和录像服务、化妆服务、婚宴等约定事项等基本内容)、服务费用、权利义务、服务时限、 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等主持人、摄影师、摄影师、策划师、化妆师等从事婚礼礼仪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专业资格证书。
经营者变更合同的,必须征得消费者的书面同意,并承担给消费者造成的经济损失。消费者变更合同约定的,必须事先通知经营者,并取得双方的同意和书面确认。经营者履行合同义务低于合同约定的,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经营者在提供婚宴礼仪服务方面存在欺诈行为的,应当赔偿消费者两倍的经济损失。婚礼礼仪的主持人或策划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执行仪式的流程和细节,与消费者面对面讨论仪式,且未出具相关文件;主持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到达婚礼礼仪现场,或未在约定时间做好相关准备,影响婚礼礼仪流程;如主人因疾病或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不能前来主持婚礼,经营者应以不低于合同约定的价格提前更换主人,并征得消费者同意;主持人使用粗俗、色情的语言主持婚礼礼仪,造成不良影响,受到消费者质疑等,经营者应承担责任。
婚车服务
未向消费者提供婚车服务的,未向消费者提供合同的品牌、型号、款式,给消费者造成的相关损失予以赔偿;消费者预订的车辆的使用时间或品牌、型号、款式因经营者原因发生变更的,应提前15天通知消费者,并协商达成协议;业主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消费者提供婚车服务,给消费者造成相关损失的,由业主承担责任。
场馆服务
经营者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婚礼场地服务,影响婚礼的进行,由其承担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其他经济损失。因经营者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安排婚礼礼仪设施、用品,影响婚礼仪式的质量或过程的,经营者应承担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其他经济损失。
婚礼食品
经营者提供的婚宴食品不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造成消费者健康损害,经有关部门核实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承担责任。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婚宴、婚宴开始或结束时间延迟或者造成其他损失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责任。
今年“3.15”期间,我省工商部门在全国首次发布《黑龙江省婚礼礼仪消费者纠纷解决》,旨在规范我省婚礼礼仪的经营行为,促进婚礼礼仪服务行业的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